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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涉外办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表时间:2026-07-10 09:55:30 浏览次数:

河南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涉外办学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严格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涉外办学工作的通知教外函[2026]353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涉外办学立项决策流程与非学历教育涉外办学管理,压实二级单位办学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涉外办学各类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守涉外办学底线。我校任何二级单位及个人不得以非学历教育方式开展或变相开展国(境)外机构学历学位教育项目。留学预备教育、出国语言培训等涉外非学历教育项目,原则上时长不超过12个月。

二、严格项目审批管理。我校所有面向社会招生、开展留学预备教育或出国语言培训等涉外合作的非学历教育项目,必须严格履行立项论证、审批备案等程序,未经学校审批备案,不得擅自开展招生及教学活动。相关项目立项纳入学校党委常委会议校长办公会和“三重一大”决策范围,严格依规决策、规范办学。



                                            河南工业大学

2026年7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