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于 我 们
单位名称:河南工业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所属高校:河南工业大学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100号河南工业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邮政编码:450001
河南工业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是负责学校外事工作、执行国家外交政策和教育外事政策、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的行政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外事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负责传达上级部门外事政策、会议精神、文件通知,指导相关部门及学院开展工作。
三、负责制定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外事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各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进行考核。
四、负责学校各类因公临时出国(境)事务的手续办理、行前安全教育等工作;负责在校学生赴境外留学咨询及出国(境)学习的报批工作;负责学校邀请的国(境)外友好学校、专家学者来访的报批与接待工作。
五、负责与国(境)外友好学校的交流与联络,指导或协助学院实施交流项目。
六、负责学校语言类外教的选聘及管理;协助有关教学单位做好外籍专家或教师在校期间的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等工作;指导其他职能部门及学院做好外籍专家或教师的手续办理等工作。
七、组织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的培育、申报,指导或协助学院在机构(项目)实施过程中与国(境)外合作高校或机构的交流沟通等工作。
八、协调学校外事活动,协助各部门及学院做好外事活动的申报、开展和统筹管理。
九、指导国际合作与交流相关项目和专项基金的申请、审核和管理。
十、负责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汉办公派教师申报材料的受理、录取通知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安全稳定、意识形态、信访、保密、计划生育和日常监督等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河南工业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是学校执行涉港澳台政策法规,处理和协调有关港澳台事务的归口管理与服务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港澳台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负责传达上级部门港澳台工作政策、会议精神、文件通知,指导相关部门及学院开展工作。
三、负责协助学校制定与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的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学校教职工因公临时赴港澳台地区的手续办理、行前安全教育等工作;负责指导学院办理学生赴港澳台地区交流学习的手续、行前安全教育等工作;负责学校邀请的港澳台地区友好学校、专家学者来访的联络与接待工作。
五、负责与港澳台地区友好学校的交流和联络,指导或协助学院实施交流项目。
六、协助有关教学单位做好港澳台地区专家或教师在校期间的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等工作;指导其他职能部门及学院做好港澳台地区专家或教师的手续办理等工作。
七、协调学校港澳台事务,协助各部门及学院做好与港澳台地区交流活动的申报、开展和统筹管理。
八、指导有关部门及学院与港澳台地区相关项目和专项基金的申请、审核和管理。
九、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涉港澳台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