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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双一流”创建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遴选的通知
作者:    发表时间:2023-04-19 18:01:24 浏览次数:

各学院和个人:

为确保学校“双一流”创建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申请工作顺利开展,评审工作秉持透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使奖学金真正发挥激励、调动学生赴国(境)外交流积极性的作用,现将“双一流”创建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申请和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位同学把握好时间及时申请,各学院做好推荐审核工作。

一、申请对象

1.申请“双一流”创建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的学生系河南工业大学“双一流”创建相关学科全日制在校生(不包含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或其他机构全额资助进行长期出国交流的学生);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二、奖学金等次

1.“世界名校研修计划”面向申请赴国(境)外知名高校和著名科研院所进行学分课程学习、科研合作等,且留学期限为一年及以上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一次性资助标准为7万元/生,用于国际差旅费、住宿费、培训等费用支出。

2.“短期出国(境)交流计划”面向出国(境)时长在3-6个月以内的学生,择优资助赴国(境)外高校、政府机关、公司企业进行科研合作、学术交流、实习实践等交流的学生。一次性资助标准为3万元/生,用于国际差旅费、培训等费用支出。

三、申报材料

请有意申报奖学金的同学,积极准备相关材料(一式两份),具体包括:

1.学院审核且在教务处、研究生院备案的学习计划;

2.《河南工业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申请审批表》(附件1

3.《河南工业大学学生国(境)交流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

4.《河南工业大学学生国(境)交流奖学金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3);

5.语言成绩证明(复印件);

6.获奖、科研、国际会议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7.在读期间成绩单(复印件)。

四、相关要求

1.54日前,学院将审核通过且加盖学院公章的审核结果汇总表以及原始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A205房间。学生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iec@haut.edu.cn

2.请有意申请“双一流”创建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的同学尽早报名,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按照相关实施办法组织评审。遴选获批出国(境)奖学金资助的同学,需在奖学金获批之日起两个月内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供境外高校邀请函,并于奖学金获批之日起五个月内办理好相关手续并赴国(境)外开展交流学习,逾期未能提供邀请函或派出者,将取消奖学金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再申请相关奖学金资助。

3.此项目不得与其他公派访学项目同时申请。如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学生不得申报。

4.学生交流返回后,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且在返回一周内提交总结报告,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学院协同相关部门组织学生进行交流成果汇报。

5.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国际交流合作处联系。

咨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陈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756687  18623719952

 

附件1:《河南工业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申请审批表》

附件2:《河南工业大学学生国(境)交流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河南工业大学学生国(境)交流奖学金单位推荐意见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3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