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河南工业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 9
  • 9
  • 9
  • 9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征集教育对外开放相关领域专家人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表时间:2021-12-24 17:51:50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教育对外开放相关领域专家人选的通知》(教办外〔2021〕356号)文件要求,为加强智库专家在教育对外开放理论研究、政策咨询、评议评估等工作中的作用,优化管理、服务及决策机制,推动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河南省教育厅经研究,现面向各省辖市教育局、高等学校及有关教育机构征集涉外办学、来华留学、国际中文教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等教育对外开放领域专家成员。现就做好我校征集教育对外开放相关领域专家人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专家职责与类别

(一)主要职责

在省教育厅领导下,依法对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办学、来华留学、国际中文教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等教育对外开放业务开展研究、咨询、指导、评议和评估服务等工作。主要任务和职能包括:承担省教育厅委托的课题研究、理论创新、法规建设和政策咨询等智库工作;参与相关业务的考察、评议、评估等评审工作;以及其他委托服务事项。

(二)专家类别

1、涉外办学专家

(1)法律专家。着重推荐熟悉中外合作办学或境外办学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从事行政法、民商法、国际法等研究和实践的专家学者。

(2)学科设置专家。着重推荐具备理工农医等学科专业背景,具有中外合作办学或境外办学实践经验或理论研究成果突出的专家学者。

(3)发展战略专家。着重推荐长期从事教育国际化领域的理论政策研究和工作实践,对国内外教育体制、认证等有深入研究,成果突出的专家学者。

(4)财务专家。着重推荐熟悉中外合作办学或境外办学财务管理、生均培养成本测算,了解涉外办学政策,具有相关工作实践的专家学者。

2、来华留学专家

(1) 法律专家。着重推荐熟悉留学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从事出入境管理法等实践的工作人员。

(2)教育教学专家。着重推荐了解留学生教育教学特点、具有跨文化教育工作实践的专家学者。

(3)发展战略专家。着重推荐长期从事留学生教育理论政策研究和工作实践、对世界各国留学生政策比较了解、对国内留学生教育事业发展具有深度思考的专家学者。

3、国际中文教育专家

(1)教育教学专家。着重推荐对国际中文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深入,具有国际中文教育教学实践经历,有在海外孔子学院(课堂)、华文学校任教经验的专家、学者和教育教学人员。

(2)发展战略专家。着重推荐长期从事国际中文教育理论政策研究和工作实践、对世界各国语言文化推广政策和实践工作比较了解、对国际中文教育事业发展具有深度思考的专家学者和从业人员。

4、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

着重推荐主管本校国际交流、学科建设的校级领导;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人员;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生导师等。学术型专业领域专家应熟悉国内外本学科专业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及国外相关高校、科研单位研究情况;应用型专业领域专家原则上应有丰富应用型专业学位培养教学经历,或具有一定行政管理经验,或有产学研经验,了解国内外本学科专业领域前沿动态及国外相关单位研究情况。

二、基本条件

推荐专家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中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能够全面掌握和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及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的政策精神。

2.在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办学、来华留学、国际中文教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等相应领域有丰富的教学、科研或管理经验。从事国际合作交流实际工作或专门研究工作三年以上;或具有境外学习或工作一年以上经历。优先考虑从事过教育教学各类评估评审的人选。

3.具有相应学科或涉外领域的学术水平和能力。优先考虑在相关领域有重要学术成果或教学成果者。

4.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担任副处级以上相关行政职务。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有参加相关会议、考察、评审、评议等工作的时间保证。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统筹安排,本着认真负责、公平公正的原则,分类做好组织推荐、材料审核、推荐上报等各个环节工作。

(二)请各单位汇总材料后,统一填写《教育对外开放专家推荐表》和《推荐专家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2),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12月31日前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A206,电子版请发送至iec@haut.edu.cn。

联系人: 程凯 沈贞

联系电话:67756052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12月24日

  • 附件【附件1-2.doc】已下载